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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傳與見證(01.2011)
根據聖瑪竇福音的生活準則
1 讓我們細閱及默想以下福音句子。
2 讓我們祈求上主賞賜我們恩竉去實踐這些聖言。
3 讓我們用心學習,好把聖言應用在我們的生活中。
1) 「你們為了我的名字,要為眾人所惱恨;唯獨堅持到底的,纔可得救。」(瑪10:22)
解釋:教宗若望廿三世說:「基督徒不迫害其他人,但他們在各處受到迫害。」基督徒就如耶穌基督,祂行善但遇到很差的對待,包括那些曾接受祂施惠的人(以色列人)。
經驗:聖庇護神父為很多人作了很多善事。他被痴妒,誹謗,疲看作是附魔的,從別人搾取金錢等等。最後他成了聖人。這是魔鬼制造這些反對他的事去毀滅他和阻礙他為天主的光榮和別人的益處所做的善事。
2) 「沒有徒弟勝過師傅的,也沒有僕人勝過他主人的;徒弟能如他的師傅一樣,僕人能如他的主人一樣,也就夠了。」(瑪10:24-25)
解釋:沒有基督徒勝過耶穌基督。如果我們能像耶穌基督已經足夠了。祂是完美模範給我們倣傚。我們的生活規範應是「不做耶穌從不做的事和不做耶穌基督不會做的事。」
經驗:有一位青年告訴我在生命的某一段時間,他不跟隨基督的教導因為他想得到自由和想成為社會的重要人士要有一有意義的生命。過了數年他後悔在生命裡採取這些步驟因為他發覺自己很可憐和承擔很多過失。事實上,那些倣效基督的生活是有意義的生命,雖然在別人眼中像是無意義的。
3) 「我在暗中給你們所說的,你們要在光天化日之下報告出來;你們由耳語所聽到的,要在屋頂上張揚出來。」(瑪10:27)
解釋:我們不應為自己獨自保留天主的恩寵。我們應與他人分享這些恩寵因為我們屬於一個屬靈的大家庭。那裡所有東西大家都可分享。
經驗:有很多祈禱團體的成員分享他們靈修的經驗,就是他們做了某些特別的事情從天主得到的恩寵,所以其他成員被鼓勵去倣效他們和得到同樣的經驗。
4) 「你們不要害怕那殺害肉身,而不能殺害靈魂的;但更要害怕那能使靈魂和肉身陷於地獄中的。」(瑪10:28)
解釋:今天人們害怕受苦但不怕犯罪。聖人們將罪惡看作真正的邪惡,他們把受苦看作一些限制和一些機遇在天主前賺取功勞。
經驗:聖瑪利亞葛萊蒂,當她還是青少年時,被一年青的男子施暴。她抗拒,大喊:「我不能這樣做。這是罪惡。不要這樣做因為你會下地獄。」那男子極怒和用刀刺殺她。聖瑪利亞葛萊蒂「不怕那殺害肉身,而不能殺害靈魂的。」
5) 「凡在人前承認我的,我在我天上的父也必承認他。」(瑪10:32)
解釋:有很多天主教徒害怕表明他們基督徒的信仰。他們害怕被輕視和被普通人看作屬異類。相反,他們應作些舉動去清楚彰顯他們基督徒的信仰,例如身上配帶十字架,鼓勵其他人信奉耶穌,也可為耶穌原故做慈善工作,等等。
經驗:有一個祈禱團體的男士問我:「我應做什麼事使其他人就算不看到我去聖堂,發現我是相信基督的? 」
祈禱團體所有成員的答覆是:「你應做很多慈善工作,不尋求世俗人的回報。這會使你有別於普通人。王再者人們會發現你是基督徒因為沒有人如沒有基督精神會這樣做。」耶穌說:「如果你們之間彼此相親相愛,世人因此就可認出你們是我的門徒。」(若 13:35)
附錄
謙遜的重要
我們越謙遜,我們越能愛天主,我們的靈魂純粹因為天主賜予謙遜恩寵。沒有天主的恩寵,我們不能實踐任何德行。所以讓我們植根於謙遜的德行[我們的第二許諾]。聖經說:「你越偉大,在一切事上越當謙下;這樣,你纔能在上主面前,獲得恩寵」(德 3:20)。
根據聖雲先的三級謙遜
1— 誠心相信因著自己的罪,堪受一總人的羞辱。
2— 為別人見到我們的不完美,沒有尊敬我們而高興,就如我們堪當受如此境況。
3— 假如因著天主的恩寵我們做了好事,讓我們保守秘密。假如我們不可以保密,則歸光榮於天主的慈悲和其他人的幫忙。
經驗:若望李安哲尼神父是在印度的偉大傳教士。在他的神學院他成功訓練了約200個神父。他建築了一間老人院,等等。當別人稱讚他的成功,他說:「這是天主做的,我是天主手中的簡單工具。」
趙存忠神父(Fr. Melchiorre Arnold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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